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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0年“三位一体”初审结果公告

各位考生:

欢迎您报考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!

感谢您对我院2019年“三位一体”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的关注与支持!

《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0年 “三位一体”综合评价招生章程》规定:学校“三位一体”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,并根据书面评审成绩(书面评审成绩为考生的高中学考折算成绩,折算标准为:A等计10分,B等计7分,C等计3分,D等不计分,总分满分为100分。在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中具有“技术”、“通用技术”、“信息技术”中2-3门学考科目的,则取其最高等级折算)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确定获得我校“三位一体”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,原则上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数6倍的比例,最后一名同分考生一并入围,如相应专业报名人数不足招生专业计划数的6倍则全部考生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环节。

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和我院2020年“三位一体”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,依据考生提交的书面材料,经学院“三位一体”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审核,共303人通过书面评审,获得来我校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资格,请各位考生自行登录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。初审通过考生,可在报名系统报考进程栏目中打印测试通知单。

书面评审结果查询、网上缴费:http://swyt.ndky.edu.cn/apply/main.jsp

公示时间:6月16日-6月29日;公示期间,如有政策疑问或释义,请咨询招生办,联系电话:0574-87600018。

举报投诉,请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联系,监督电话:0574-87600501。


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


初审查询

书面评审结果查询请登录三位一体系统

http://swyt.ndky.edu.cn/apply/main.jsp


缴费指南

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、财政厅、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。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收取报考费,标准为140元/人,缴费后因个人原因不参加,报考费概不退还。学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。

我院2020年“三位一体”综合评价招生考试为网上缴费,缴费时间为6月16日10:00-6月29日15:00。缴费流程请详见报名系统首页《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0年“三位一体”招生考试缴费指南》,或点击文末左下角“阅读全文”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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